【颁布单元】商务部 财政部
【颁布文号】商财发〔2007〕121号
【颁布日期】2007-04-09
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示代农业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村落建设的若干定见》(中发〔2007〕1号),,,,,,,,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全村落市场系统,,,,,,,,商务部、财政部决定持续对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凭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要求,,,,,,,,已在商务部登记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核准在县级(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宁夏、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的地级视注地域、师,,,,,,,,下同)及县以下村落地域建设和刷新流通网络、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的建设项目,,,,,,,,可享受资金支持,,,,,,,,蕴含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以及开办农家店,,,,,,,,资金从中央表贸发展基金中铺排。。。。。。。。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尺度
。。。。。。。。ㄒ唬┨ⅲ憾猿邪炱笠到ㄉ杌蛩⑿屡渌椭行牡慕鹑诨怪谐志霉潭ㄗ什蹲蚀睿,,,,,,,予以1年贷款利钱补助。。。。。。。。东部地域企业贴息率不超过4%,,,,,,,,钟注西部地域和东北地域等老工业基地企业贴息率不超过5%。。。。。。。。
。。。。。。。。ǘ)农家店资金补助:对承办企业在东部地域建设的每个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域和东北老工业基地6000元。。。。。。。。以上资金重要用于农家店货架、电脑、装建、牌匾及配送车辆蹬撞件设施和农家店店长培训等方面投入。。。。。。。。
三、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切合以下前提:
。。。。。。。。ㄒ唬┏邪炱笠翟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实现的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设、刷新项目,,,,,,,,优先铺排在尚未成立农家店的乡镇或行政村建设项目;;;;;;;
。。。。。。。。ǘ)承办企业依法注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纪录,,,,,,,,并与地点地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定了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书;;;;;;;
。。。。。。。。ㄈ┡渌椭行牡慕ㄉ琛⑺⑿孪钅看睿,,,,,,,经贸易银杏注政策性银杏注城市信誉合作社或村落信誉合作社核准赞成,,,,,,,,承办企业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定中持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
。。。。。。。。ㄋ模┤沼孟哑放┘业辍⑴┳逝┘业杲ㄉ璩叨缺鹄肭泻仙涛癫吭於┑摹杜┘业杲ㄉ栌胨⑿鹿娣丁罚⊿B/T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刷新规范〉国内业务行业尺度第1号批改单》(商务部布告2006年第39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刷新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5〕543号)要求,,,,,,,,出格是切合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尺度。。。。。。。。
四、资金拨付
。。。。。。。。ㄒ唬└魇 ⒆灾吻⒅毕绞幼⒋蛩愕チ惺屑靶陆霾ㄉ璞派涛裰鞴懿棵牌揪荨渡涛癫抗赜谧龊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要求,,,,,,,,在规按功夫内上报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规划,,,,,,,,商务部依照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指标核准各地建设规划。。。。。。。。财政部依照商务部核准的各处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将2007年农家店补助资金的60%预拨到各省级财政部门。。。。。。。。
。。。。。。。。ǘ)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蕴含财政和业务部门,,,,,,,,下同)会同本地财政厅(局)(以下统称处所主管部门)造订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拨付法式,,,,,,,,各地造订的资金拨付法式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商务部(财政司、市场建设司)、财政部(企业司)登记。。。。。。。。各省级财政部门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将预拨资金向地县进行预拨。。。。。。。。
。。。。。。。。ㄈ┐λ鞴懿棵哦员镜赜蚪ㄉ璧呐┘业曜橹槭眨,,,,,,,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现实实现昔时的项目,,,,,,,,承办企业可在申请验收的同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ㄋ模┐λ鞴懿棵哦猿邪炱笠堤峤坏淖式鸩Ω渡昵虢猩蠛耍,,,,,,,应凭据现尝试收了局,,,,,,,,于2008年1月31日前向商务部、财政部提交资金算帐申请,,,,,,,,同时提交《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算帐表》(附件1)、《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依照企业挨次单独装订成册)、《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分地域清单》(附件4)、《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累计验收合格项目分地域清单》(附件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吩祗业清单》(附件6)。。。。。。。。
。。。。。。。。ㄎ澹┎普部会同商务部凭据各地项目验收了局,,,,,,,,对2007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算帐,,,,,,,,补齐不及部门。。。。。。。。
各地财政部门收到算帐资金后30日内,,,,,,,,凭据本地造订的资金拨付法式,,,,,,,,将验收合格农家店的补助资金及配送中心贷款贴息拨付到承办企业。。。。。。。。
。。。。。。。。┏邪炱笠凳盏街С肿式鸷螅,,,,,,,应依照国度有关划定进行账务处置。。。。。。。。
五、承办企业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ㄒ唬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并附按属地化准则填列的本辖区领域内的具体项目清单;;;;;;;
。。。。。。。。ǘ)配送中心建设、刷新项目,,,,,,,,提供管帐师事务所出具的配送中心固定资产中持久投资贷款贴息申请专项审计汇报,,,,,,,,以及企业与承贷金融机构签定的项目贷款合同、告贷凭证、现实支付的贷款利钱结算清单(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财政章);;;;;;;
。。。。。。。。ㄈ巴虼迩缡谐」こ獭迸┘业旰团渌椭行难槭丈昵氡;;;;;;;
。。。。。。。。ㄋ模┐λ鞴懿棵乓筇峁┑钠渌泄刈柿。。。。。。。。
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格是财政和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努力,,,,,,,,依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主张财政和业务治理;;;;;;;要积极共同本地财政部门,,,,,,,,定期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主张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抄,,,,,,,,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杏注资金实时到位和定向使用。。。。。。。。
七、要端庄财经纪律,,,,,,,,严禁任何单元骗取、挪用或截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对违反本通知划定的单元,,,,,,,,财政部、商务部将全额收回资金,,,,,,,,核减直至取缔地点地年度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置;;;;;;;情节严沉或涉嫌触犯国度司法的,,,,,,,,依法查究有关人员或单元的责任。。。。。。。。
各地在执行本划定过程中,,,,,,,,应加强调查钻研,,,,,,,,当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实时向商务部(财政司、市场建设司)、财政部(企业司)反映。。。。。。。。
附件:1.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算帐表
2.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资金申请汇总表
3.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
4.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分地域清单
5.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累计验收合格项目分地域清单
6.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吩祗业清单
商务部 财政部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