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颁布执行的《食品安全法》,,,,,,引起宽大人民关注,,,,,,尤其是其中关于“退一赔十”的划定更是一石激发千层浪。。。。。夏季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食品容易变质。。。。。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在商店采办食品后,,,,,,疑惑其质量有问题,,,,,,要求十倍赔偿的投诉增多。。。。。但在索赔过程中,,,,,,消费者却遭逢了“举证难”。。。。。
海产品变质获6倍“赔偿”
读者尚先生反映,,,,,,他到物美超市黄河路店采办了20余袋海产品,,,,,,花了254元。。。。;;;;;;;氐郊液,,,,,,他打开一袋筹备食用,,,,,,发现该色彩发暗,,,,,,且散发出一股臭味,,,,,,疑惑已经变质。。。。。转天,,,,,,他投诉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经消协工作人员排解,,,,,,尚先生与超市及供货商约定,,,,,,于7月27日到卫生防疫部门去做鉴定。。。。。但到了27日,,,,,,超市和供货商又不赞成做鉴定了。。。。。后供货商提出,,,,,,可赐与退货,,,,,,并给尚先生肯定赔偿。。。。。对此,,,,,,尚先生暗示,,,,,,不赞成供货商的解决规划,,,,,,要求赐与十倍赔偿,,,,,,被超市回绝。。。。。
记者看到尚先生拿来的未开封的海产品,,,,,,有的色彩的确发黑,,,,,,打开后手感发黏,,,,,,有一股腥臭味。。。。。其包装上表明“保质期:10℃以下12个月”,,,,,,出产日期别离为2008年10月、2009年3月、2009年4月、2009年6月。。。。。尚先生说:“我采办这些海产品时,,,,,,超市并没有将其摆放在冷藏柜里销售,,,,,,只是放在常温货架上销售,,,,,,超市内常温是不切合保留温度的,,,,,,对商品的质量也会有影响。。。。。何况我是7月21日采办的,,,,,,有幼票和发票为证,,,,,,仅在我家放两天海产品就变质了,,,,,,这可能吗???????”
记者8月4日与物美超市黄河路店获得联系,,,,,,该店店长说:“该商品的供货商是一家品牌企业,,,,,,我们进货时,,,,,,这家企业的各类证件都是齐全的。。。。。他疑惑我们销售的海产品有质量问题,,,,,,其时我们赞成去做检验。。。。。但尚先生的保留步骤有问题,,,,,,所以我们提出要拿超市的商品做样品检验,,,,,,而尚先生对峙用自己携带的商品做样品,,,,,,所以没有验成。。。。。超市在销售该海产品时,,,,,,都是每天早晨将海产品从冷柜里拿出,,,,,,在货架上只摆3到5袋,,,,,,当天如销售不完,,,,,,晚上会放回冷库。。。。。另表,,,,,,我们目前销售的都是近期出产的,,,,,,把以前出产的商品进行了调换。。。。。所以他拿来的6月份以前出产的海米,,,,,,和我们目前销售的出产批次不一样。。。。。”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该海产品的天津处事处掌管人,,,,,,其说法与超市险些一样。。。。。“该产品是应该冷藏的,,,,,,目前超市里没有今年4月份以前出产的商品。。。。。尚先生在什么时辰买的???????是否依照划定保留了???????”对于超市在销售时并没有冷藏的问题,,,,,,代理商暗示短功夫没有冷藏,,,,,,通常对商品质量影响不大。。。。。“不论什么原因,,,,,,若是顾客不愿再食用,,,,,,我们赐与退货,,,,,,另表赐与赔偿。。。。。赔他钱不是认可pg麻将胡了产品有问题,,,,,,是出于他采办了pg麻将胡了商品,,,,,,是pg麻将胡了客户,,,,,,我们不愿意失去这个客户。。。。。”最终,,,,,,供货商退货,,,,,,并赐与尚先生1600元赔偿。。。。。
“十倍赔偿”若何界定???????
在近日接到的投诉里,,,,,,此类争议好多。。。。。如另一消费者在一家超市采办竹荪,,,,,,消费者自行到检验机构检测,,,,,,了局二氧化硫超标。。。。???????沙性诮拥酵端吆,,,,,,已经将该商品下架,,,,,,不认可消费者的检验了局……通常而言,,,,,,消费者采办了商品后,,,,,,可能保留实物、发票或者幼票就能够了。。。。。但是有的商店会说,,,,,,发票是我的,,,,,,但此外商场也卖,,,,,,是在我这买的吗???????万一你调包了呢???????或者把以前买的拿来了,,,,,,若是商店以这些理由推诿,,,,,,消费者就面对举证难的境界。。。。。
一向以来,,,,,,类似这样的问题有好多,,,,,,好比在罐头、火腿肠等食品中发现异物,,,,,,也一向是排解的难题,,,,,,关键在于责任难以认定,,,,,,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异物是出产中进入的还是开封后进入的,,,,,,因而也就无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
“界定难”,,,,,,《食品安全法》划定的十倍赔偿前提是:“出产不切合食品安全尺度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切合食品安全尺度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表,,,,,,还能够向出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其中,,,,,,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明知”呢???????在诸多案例中,,,,,,商家都能够暗示并不“明知”食品是有问题的。。。。。例如,,,,,,消费者在一家超市买了数袋方便面,,,,,,其中一袋的调料包里面有异物,,,,,,但是超市却暗示“表表看不出来有问题”,,,,,,不赞成十倍赔偿。。。。。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若何进行维权呢??????? 击水律师事务所的李梦婧律师以为,,,,,,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四条的划定,,,,,,“(六)因缺点产品致人侵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出产者就司律例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给消费者造成的侵害事实必要消费者举证。。。。。“但食品质量是否合格则理当由出产者、销售者承担举证责任,,,,,,好比销售者不明知调料包有异物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凭据《产品质量法》的划定,,,,,,销售者的免责事由蕴含(一)不具备产品该当具备的使用机能而事先未作注明的;;;;;;;(二)不切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选取的产品尺度的;;;;;;;(三)不切合以产品注明、实物样品等方式批注的质量情况的。。。。。据此销售者在此领域表提出的免责事由不能得以支持。。。。。”